全市各級人大代表:
美麗池州因文明更美麗,美好生活因文明更美好。
時值全市決戰決勝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攻堅之際,全市各級人大代表要迅速行動起來,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的號召,以眾志成城、志在必得的信心和決心,積極主動參與到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活動中,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橋梁紐帶、模范帶頭和依法履職作用,努力當好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倡導者、引領者、推動者!
在此,市人大常委會向全市各級人大代表發出如下倡議:
一要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爭做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倡導者。作為黨和政府聯系群眾的重要渠道,全市各級人大代表要充分發揮這一獨特優勢,在自己的工作、學習、生活和社會活動中,大力宣傳文明創建工作的重大意義,積極傳播創建文明城市的美好愿景,廣泛開展《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池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池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池州市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普法活動,動員人民群眾積極投身到文明創建“十大鞏固提升行動”(市民文明素養、小區“雙提升”、公共設施、市容環境、城市交通、校園周邊環境、文明養犬、市場管理、窗口行業服務、文明村鎮創建)中,真正把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激發出來、集聚起來,使文明創建工作的意義、內容和舉措家喻戶曉,讓創建文明城市成為全社會的共識,形成凝心聚力爭創全國文明城市的強大合力。
二要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爭做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引領者。一名代表就是一面旗幟。全市各級人大代表要從自身做起、從點滴做起,時時事事處處作人民群眾的表率,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帶頭崇尚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帶頭破除陳規陋習、樹立文明新風,帶頭遵守《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池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池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池州市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以實際行動影響和帶動身邊人,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同心同向、共同發力,全力創建信仰之城、首善之城、幸福之城、魅力之城、善治之城、共享之城。
三要充分發揮依法履職作用,爭做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推動者。全市各級人大代表要當好文明創建的“啄木鳥”,緊緊圍繞創建全國文明城市過程中的重點難點、熱點焦點和薄弱環節,認真履行代表職責,積極參加“聚民意,惠民生·池州行動”、視察調研、代表接待日等活動,認真傾聽各方意見,廣泛收集社情民意,為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建諍言、獻良策、出實招,積極推動《池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池州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池州市養犬管理條例》《池州市燃放經營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正確有效實施,促進有關部門嚴格對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補短板、強弱項、抓提升,使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更加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新期盼。要主動勸導、及時制止發生在身邊的不文明行為,積極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努力提升城市品質和全社會文明程度。
各位代表,文明池州,你我共建;文明成果,你我共享。讓我們立即行動起來,在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堅定信心決心、積極履職盡責、主動擔當作為,為把池州創成信仰堅定、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諧宜居、人民滿意的全國文明城市作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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