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11341800MB0X639767/202305-00055 組配分類: 穩經濟助紓困政策措施
      發布機構: 池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池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
      標題: 關于印發池州市電力接入工程“零投資”實施細則的通知 文號: 池發改能源〔2023〕212號
      成文日期: 2023-05-18 發布日期: 2023-05-19
      廢止日期:
      關于印發池州市電力接入工程“零投資”實施細則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3-05-19 16:52 來源:池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池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瀏覽次數: 字體:[ ]

      池發改能源2023212

       

      貴池區人民政府,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九華山風景區、開發區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電力接入工程“零投資”創建一流營商環境的通知》(皖發改價格函202293)、安徽省能源局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關于印發“獲得電力”提升行動方案(2023版)》(皖能源電調函202325號)等文件精神,我委會同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池州市電力接入工程“零投資”實施細則》。經市政府同意,現予以印發,請遵照執行。

       

                                             池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池州市財政局    

                                             池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國網安徽省電力有限公司池州供電公司

                                                   2023年5月18日

       

      池州市電力接入工程“零投資”實施細則

       

      第一章 適用范圍及定義

      第一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池州市本級(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九華山風景區、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及貴池區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的土地儲備項目。

      第二條 10千伏及以高壓用戶電力接入工程范圍為用戶建筑區劃紅線處至公共電網連接處;0.4千伏及以下低壓用戶電力接入工程范圍為計量箱至公共電網連接處。用戶建筑區劃紅線無法確定時,以距離用戶建筑直線距離最近的現有市政道路規劃紅線為界。

       電力接入工程費用是指從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至公共電網發生的入網工程建設費用。供電公司應積極爭取資金,加強公共電網配套工程建設,并力爭向用戶建筑區劃紅線延伸。

      電力接入工程基本容量(負荷)配置標準按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執行。對于超過配置標準報裝或個性化需求的項目,由屬地政府(管委會)組織有關單位,采用一事一議的方式論證合理性,明確是否需要超標配置及出資方式。

      第二章 費用分擔機制

      按照“政企合作、分類實施”的原則,電力接入工程分為0.4千伏及以下低壓項目、10千伏及以上的公共設施類項目、其他類項目。

       0.4千伏及以下低壓用戶的電力接入工程由供電公司投資建設

       10千伏及以上的公共設施類項目的電力接入工程由項目建設方或屬地政府(管委會)投資建設。

      公共設施類項目主要指市、縣(區)兩級政府或管委會主導的文化、教育、體育、衛生等公益性項目以及其他由政府或管委會主導的項目。

       其他類項目的電力接入工程費用由屬地政府(管委會)納入土地儲備成本

       向用戶建筑紅線延伸的工程施工過程中涉及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復、綠化遷移管養、林木砍伐所需資金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擔的原則,由各縣(區)、管委會財政部門統籌安排。市級以《關于明確主城區市政設施、園林綠化、道路照明管養及保潔職責范圍的公告》<市城管委2019年第一次會議>明確的范圍為準,所需資金由市財政承擔。

      第三章 實施流程及要求

       0.4千伏及以下低壓用戶的電力接入工程,由供電公司按照其內部工程項目管理要求實施。

      十一 其他類項目的電力接入工程,由屬地政府(管委會)負責組織實施或委托供電公司代為實施,具體實施流程如下:

      (一)項目啟動。土地開發規模、用地性質明確后,屬地政府(管委會)應將儲備地塊經濟技術指標等及時告知供電公司,供電公司根據項目用電規模結合項目落地區塊電力接入現狀,統籌考慮區域電網規劃建設,出具供電方案,并提交給屬地政府(管委會)

      )預算評審。屬地政府(管委會)及時委托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開展電力接入工程圖紙設計和編制概(預)算,組織概(預)算初步審計,審計結果確認后安排資金計劃。如項目用電需求發生較大變更,應重新進行項目啟動

      接入工程施工概(預)算確定后,屬地政府(管委會)及時與相關建設單位簽訂電力接入工程建設合同或委托實施協議,并按照合同或協議約定方式撥付資金,按期完成電力接入工程建設。

      第十 10千伏及以上的公共設施類項目的電力接入工程由項目建設方投資建設的,履行項目建設方內部工程項目管理流程。由屬地政府(管委會)投資建設的,參照其他類項目電力接入工程的實施流程執行。

      第四章  附則

      第十 政府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設資金全過程管理,對項目建設、驗收和運行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和監督檢查。

      第十 本實施細則自發文之日起執行,試行期一年。執行過程中如遇國家、省、市重大政策調整,可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2021年3月1日以后至本實施辦法發布前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儲備土地項目,按本實施辦法要求應由屬地承擔的電力接入工程費用,由屬地落實資金并及時支付。

          第十 各縣可參照本實施細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