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11341800003280204k/202312-00016 組配分類: 重大行政決策、重要政策執行效果及跟蹤評估報告
      發布機構: 池州市財政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題分類: 財政、金融、審計
      標題: 池州市財政局《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實施后評估報告 文號:
      成文日期: 發布日期: 2023-12-20
      廢止日期:
      池州市財政局《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實施后評估報告
      發布時間:2023-12-20 09:15 來源:池州市財政局(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瀏覽次數: 字體:[ ]

      為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安徽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省政府令第300號)和《池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實施后評價制度》(池政〔2019〕44號)文件精神,根據《關于開展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工作的通知》(池府法領辦〔2023〕14號)的有關要求,市財政局對《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池政〔2021〕13號)開展了實施后評估。目前,評估工作已完成,并形成如下評估報告:

      一、評估工作基本情況

      市財政局高度重視本次行政規范性文件后評估工作,召開相關會議對評估工作進行安排,成立由局分管領導負責的評估小組并制定評估方案,明確了各部門、各人員工作職責,確定此次評估工作由稅政法規科牽頭,企業科配合,協同推進評估工作開展。

      第一階段,搜集資料。工作組與市直各產業主管部門對接,充分掌握現行政策項目兌現、實施效果以及我市政策與中央、省有關產業政策銜接比對分析,詳細了解部門在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建議。

      第二階段,聽取意見。工作組與相關部門進行了溝通,向其征求了反饋意見,對規范性文件的執行效果、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情況進行了解。

      第三階段,梳理信息。工作組對反饋的信息進行梳理,廣泛收集資料,全面梳理各產業政策的實施概況、目標與資金安排,認真比對上位法相關規定,進行論證并形成最終修改建議。

      評估小組以上述評估工作獲取的信息為基礎,形成最終評估報告。

      二、評估工作實施成果

      (一)實效性及可操作形標準評估意見。為進一步優化和完善財政政策,規范政策實施管理,提升政策獎補資金效益,充分發揮財政資源配置的導向作用。根據《安徽省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皖發〔2019〕11號)和《池州市部門預算績效管理暫行辦法》(池辦發〔2019〕11號)等規定,池州市財政局委托安徽新思辰會計師事務所,本著獨立、客觀、規范的原則,對池州市“1+8”產業發展政策進行了績效評價。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池政〔2021〕13號)印發實施以來,2021年撥付補助資金10,571.63萬元,2022年撥付補助資金10,428.18萬元,政策產出和政策效果相對較好,主要是設定的主要政策目標大部分得到實現,對池州市經濟發展總量和增長率的提升效果明顯。

      1.主要經濟指標增長高于全省及沿江城市

      池州市地區生產總值(GDP)從2019年的830.10億元增長到2022年的1078.50億元,年均增長6.53%。2022年,全市生產總值比上年增長5.40%,比全省快1.90個百分點,居全省第2位。2020年至2022年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長12.20%,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4個百分點。2020年至2022年規上工業增加值年均增長12.60%,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6個百分點,2022年規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13.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6個百分點,居全省第1位。其他主要指標增長也快于全省、位居前列,且高于省內其他沿江城市。

      2.現代化大工業體系已然成勢

      全市工業經濟強勢崛起,貴航特鋼、貴航金屬、銅冠銅箔二三期、華爾泰和廣信農化系列產品擴規、超威電源、安安新材、長智建工、海螺四期、安芯電子、華宇封測等重大項目陸續建成,特別是隨著建市以來首個投資超百億的長九神山骨料項目建成投產,建市以來最大產業投資項目寶鎂輕合金項目開工建設,以及工業企業梯次上市,標志著池州現代化大工業已然成勢。從體量看,2021年產值超億元企業達150戶、10億元以上企業17戶、50億元以上企業4戶、100億元企業1戶,貴航特鋼、友進冠華、華爾泰化工等3家躋身安徽制造業百強榜單。工業增加值占GDP比重由2019年的36.50%提高到2022年的39.30%。

      3.農業特色產業化發展成效顯著

      全市以鄉村振興為統攬,硒產業為主攻方向,重點發展糧油、家禽、水產、中藥材、茶葉、林特等六大產業,高質量推進農業“1+3+6+N”農業產業化提升行動,成功組建農科院、鄉村振興公司、農機服務平臺,創建省級現代農業產業園5個、長三角綠色農產品生產加工供應基地11個、“一縣一業”全產業鏈示范縣3個,石臺縣、東至縣被認定為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基地縣,綠色、有機、地理標志產品196個,全市規上農產品加工企業達91家。實施農業特色優質產業三年提升行動以來,新增國家重點龍頭企業1家,東至縣綠色農產品加工入選省級縣域特色產業集群(基地),2022年1-11月全市規模以上農產品加工業產值同比增長47.2%、增速居全省第一。

      4.人民群眾生活顯著改善

      全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9年33747元增加到2022年41035元,年均增長7.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快于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9年16099元增加到2022年20602元,年均增長9.3%。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由2019年2.10縮小到2022年1.99,連續保持縮小態勢,發展質效持續向好。

      政策執行過程中存在問題:

      1.政策針對性不強

      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于2020年制訂了《池州市經濟發展“增總量、提質量、縮差距”三年提升計劃(2020—2022年)>》(池秘〔2020〕1號),對行業提出了具體的發展目標和要求。在制訂政策時各主管部門未完全參照市委市政府的目標,政策條款兌現率較低,契合本地實際發展有差距。市產業發展政策條款共計47類101項,2020年、2021年企業實際享受獎補政策只有37類73項,三成涉企獎補條款政策無企業(項目)享受,政策制定針對性不強,適用度不高。

      2.政策缺乏系統性

      池州市產業發展政策由各主管部門分別制定,制訂的政策未全盤考慮,缺少互相借鑒參考,導致部門政策與省級及以上產業政策存在交叉重疊,在政策設計時,未能與省級政策資金形成承接或錯位支持,不利于發揮資金的最大效益。政策交叉重復的現象如市經信局的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政策中對企業技改投資超過300萬元進行補助的條款與省制造強省政策中對企業技改投資超過1000萬元的進行補助條款存在重疊等。

      (二)合法性標準評估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資金管理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皖政辦〔2016〕29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規定,對辦法內容進行了審查,辦法內容與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文件規定相一致,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制定主體適格,程序符合規定,前期已通過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

      (三)合理性標準評估意見。辦法符合公平、公正原則,職權與職責、權利與義務相當,具體制度措施必要、適當,前期已通過市市場監管局公平競爭審查。

      (四)規范性標準評估意見。辦法由行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相關行業政策制定,相關產業發展政策和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由市政府辦公室發布,主管部門會同財政局制訂了實施細則。行業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發布申報通知和組織申報、初審,經第三方盡職調查、專家評審、財政局涉企系統比對后,向社會公開企業項目及資金分配信息,財政局根據最終結果撥付補助資金,文件制定技術規范,本身表述準確、條文簡潔、概念清晰。

      三、評估結論

      綜上所述,辦法總體上符合上位法及相關政策文件規定,可操作性強,內容合理。因內容具有時效性,《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池政〔2021〕13號)在2023年11月11日《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池州市支持產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及七個產業發展政策的通知》(池政辦〔2023〕33號)印發施行后已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