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11341800003280140M/202405-00080 組配分類: 媒體解讀
      發布機構: 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主題分類: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標題: 【池州日報】實施購房補貼、上調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賣舊買新”…… 我市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 文號:
      成文日期: 2024-05-23 發布日期: 2024-05-23
      廢止日期:
      【池州日報】實施購房補貼、上調公積金貸款額度、支持“賣舊買新”…… 我市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
      發布時間:2024-05-23 08:12 來源:池州日報 瀏覽次數: 字體:[ ]

      5月22日,我市發布《關于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以適應房地產市場供求關系的新變化,進一步調整優化房地產政策,更好地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我市實施購房補貼政策,其中規定,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凡在本市中心城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6年12月31日前繳納契稅并辦理《不動產權證書》的購房人,給予總房價1%的購房補貼。同時,優化個人住房首套房認定標準,明確規定在市中心城區范圍內新購買商品住房,只核查購房家庭所購房屋所在片區(老城區、池州高新區、平天湖風景區、皖江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池州經濟技術開發區)的住房情況,在片區內無住房的,辦理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時可按首套住房認定。

      此外,我市還提高了引進人才購房補貼額度。對于新引進的博士研究生、40歲以下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或高級技師、35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生或技師、30歲以下全日制大專生或高級工,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的,在已有政策基礎上,給予提高至40萬元、15萬元、8萬元、3萬元的購房補貼,補貼分5年支付,每年支付比例為20%。

      新政對公積金貸款額度也做了相應調整。其中,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60萬元調高至70萬元;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由50萬元調高至60萬元;對符合綠色建筑、智慧住宅、多子女貸款條件的繳存職工家庭,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在原有可貸額度基礎上上調10萬元。新引進人才、高層次人才在本市行政區域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政策規定的,夫妻雙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調高至80萬元;單方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最高貸款額度調高至70萬元。

      在信貸支持方面,我市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貸款利率政策下限,首套房和二套住房貸款利率由各金融機構依法自主確定。首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25%。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首次提出支持“賣舊買新”,將指導行業建立新房和二手房換購通道,幫助購房群眾“以舊換新”,并倡導經紀機構降低居間服務費率;倡導國企根據需求,按照市場化原則收購有“賣舊買新”需求家庭的二手住房,用于市場化租賃住房和保障性租賃住房等。

      新政還對加大高品質住房供給和聯合舉辦商品房消費展銷會做出了規定,以進一步引導房地產產品更加契合市場需求,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采取“購房送車位”、送物業費等一系列優惠政策,加大促銷力度,匹配供需促進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