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臺《池州市城鎮老舊住房舊房裝修補貼實施細則》,旨在通過提供補貼的方式,鼓勵市民對城鎮老舊住房進行裝修改造,改善居住環境。 此次補貼的對象為各地主城區內,建成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具有合法產權、需要裝修改造的城鎮住房。建成時間界定以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時間為準。補貼范圍涵蓋了城鎮老舊住房室外改造房屋外墻、幕墻、屋頂翻新材料費用,室內裝修改造飾面磚、地板、門窗、集成吊頂、櫥柜材料費用,燃氣自動報警和安全保護裝置費用,不含人工費用和購置電器、家具等費用。補貼標準為補貼范圍內材料購置價的15%且每套房補貼上限為5萬元。 據悉,城鎮老舊住房舊房裝修補貼按照“先報、先審、先得”原則,申請補貼資金,國家補貼資金額度用完即停止兌付,以政府官網發布的停止兌付公告為準。2024年1月1日(含當日)以來正在裝修改造項目和2024年12月31日之前能實質性開工項目均可申請補貼。補貼申請人在裝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購置完成后,可按照房屋屬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指定地點及規定時間申領補貼。
用微信掃描二維碼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主辦單位: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承辦單位:池州市數據資源管理局
皖ICP備2022012329號-1 網站標識碼:3417000002
皖公網安備 34170002000042號 本站支持IPV6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