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各類企業逐步復工復產,外來務工人員陸續返崗,出租房入住率大幅提高,但出租房常見耐火等級低,空間狹小,人員密集,生活用電設備多,可燃物多,存在私拉亂接電氣線路、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等現象,消防安全隱患重重。一旦發生火災,易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房東和租客,在消防安全方面都應該注意些什么呢? 一、房東的消防安全責任 1、房東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出租房的消防安全負責;并應與承租方以合約形式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不得將不符合消防安全條件的建筑用于出租。 2、 應按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應按約定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器材定期進行維修和保養,未約定的由出租方承擔。 3、對租戶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進行監督。 4、發現火災隱患或承租人有消防安全違法行為的,應及時消除或制止。 5、 對出租房進行維修管理,確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發生火災時,及時報警并迅速組織人員撲救火災。 二、租戶的消防安全責任 1、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不得擅自增加居住人數、擅自轉租、擅自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和結構;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當自行或者通知房東消除。 2、應自覺遵守消防法規,不私拉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器,安全使用燃氣;不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自覺維護樓道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不占用或封堵樓梯走道或出口;不在公共走道、樓梯間、門廳、安全出口等區域內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 3、發現火災要迅速報警,起火后要第一時間逃生,不要貪戀財物。可在房內配備手電筒、毛巾、逃生繩和滅火器,在滅火逃生時大有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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