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12341800734969419U/202303-00012 組配分類: 重大行政決策、重要政策執行效果及跟蹤評估報告
      發布機構: 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主題分類: 綜合政務 / 公民
      標題: 池州市住房公積金2022年年度報告 文號:
      成文日期: 發布日期: 2023-03-21
      廢止日期:
      池州市住房公積金2022年年度報告
      發布時間:2023-03-21 10:12 來源: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瀏覽次數: 字體:[ ]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健全住房公積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號的規定,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現將池州市住房公積金2022年年度報告公布如下:

      一、機構概況

      (一)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有22名委員,2022年召開3次會議,審議通過的事項主要包括:

      1)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年度報告;

      2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和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3)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決算;

      4)2021年度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5)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

      6)2022年度住房公積金預算。

      7)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轉商業性個人住房貼息貸款置換的請示;

      8)關于調整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部分成員的通知;

      9)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

      10)關于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直屬池州市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6個科室,4個管理部。從業人員46人,其中,在編24人,非在編22人。       

      二、業務運行情況

      (一)繳存:2022年,新開戶單位212凈增單位103家;新開戶職工1.35萬人,凈增職工0.58萬人;實繳單位2299家,實繳職工9.61萬人,繳存額18.51億元,分別同比增長4.69%、6.42%、12.18%。2022年末,繳存總額157.90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3.28%;繳存余額47.55億元,同比增長14.80%。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業務的銀行5家。

      (二)提取2022年,3.68萬名繳存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額12.39億元,同比增長5.36%;提取額占當年繳存額的66.94%,比上年減少4.33個百分點。2022年末,提取總額110.35億元,比上年末增加12.65%。

      (三)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單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50萬元,雙繳存職工個人住房貸款最高額度60萬元。

      2022年,發放個人住房貸款0.26萬筆7.62億元,同比分別增長18.18%、16.34%。

      2022年,回收個人住房貸款4.85億元。

      2022年末,累計發放個人住房貸款3.86萬筆81.89億元,貸款余額39.07億元,分別比上年末增加7.52%、10.27%、7.63%。個人住房貸款余額占繳存余額的82.17%,比上年末減少5.47個百分點。受委托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的銀行10家。

      2.異地貸款:2022年,發放異地貸款168筆3,522.51萬元。2022年末,發放異地貸款總額30,843.71萬元,異地貸款余額15,311.50萬元。

      3.公轉商貼息貸款:2022年當年貼息額331.44萬元。2022年末,累計發放公轉商貼息貸款1852筆52,618.80萬元,累計貼息2,456.58萬元。

      (四)資金存儲:2022年末,住房公積金存款8.48億元。其中,活期0.09億元,1年(含)以下定期4.14億元,其他協定、通知存款等4.25億元。

      (五)資金運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82.17%,比上年末減少5.47個百分點。

      三、主要財務數據

      (一)業務收入:2022年,業務收入12,925.20萬元,同比增長7.14%。其中,存款利息1,019.12萬元,委托貸款利息11,906.08萬元。

      (二)業務支出:2022年,業務支出5,835.85萬元,同比下降1.72%。其中,支付職工住房公積金利息5,382.67萬元,委托貸款手續費453.07萬元,其他0.11萬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7,089.35萬元,同比增長15.72%。增值收益率1.59%,比上年增加0.01個百分點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1,473.01萬元,提取管理費用871.34萬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4,745.00萬元。

      2022年,上交財政管理費用750.50萬元。上繳財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4,338.00萬元。

      2022年末,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20,746.91萬元。累計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補充資金27,081.19萬元。

      (五)管理費用支出2022年,管理費用支出904.17萬元,同比下降7.71%。其中,人員經費710.09萬元,公用經費164.88萬元,專項經費29.20萬元。

      四、資產風險狀況

      2022年末,個人住房貸款逾期額61.89萬元,逾期率0.16‰。個人貸款風險準備金余額20,746.91萬元。

      五、社會經濟效益

      (一)繳存業務。

      繳存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49.84%,國有企業占16.69%,城鎮集體企業占1.04%,外商投資企業占0.79%,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28.84%,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1.10%,靈活就業人員占0.25%,其他占1.45%;中、低收入占99.24%,高收入占0.76%。

      新開戶職工中,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占29.21%,國有企業占9.96%,城鎮集體企業占0.30%,外商投資企業占0.37%,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占55.91%,民辦非企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占2.38%,靈活就業人員占0.19%,其他占1.68%;中、低收入占99.49%,高收入占0.51%。

      (二)提取業務。 

      提取金額中,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39%,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占58.43%,租賃住房占0.60%,支持老舊小區改造占0.01%,離休和退休提取占18.82%,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提取占3.33%,其他占0.42%。提取職工中,中、低收入占99.25%,高收入占0.75%。

          (三)貸款業務。

      2022年,支持職工購建房30.52萬平方米(含公轉商貼息貸款),年末個人住房貸款市場占有率(含公轉商貼息貸款)為13.53%,比上年末增長0.19個百分點。通過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可節約職工購房利息支出10,914.05萬元。

      職工貸款筆數中,購房建筑面積90(含)平方米以下占14.47%,90-144(含)平方米占77.94%,144平方米以上占7.59%。購買新房占58.47%(其中購買保障性住房占0.19%),購買二手房占41.53%。

      職工貸款筆數中,單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67.29%,雙繳存職工申請貸款占32.71%

      貸款職工中,30歲(含)以下占37.90%,30歲-40歲(含)占37.48%,40歲-50歲(含)占18.97%,50歲以上占5.65%;購買首套住房申請貸款占81.30%,購買二套及以上申請貸款占18.70%;中、低收入占99.81%,高收入占0.19%。

      (四)住房貢獻率。

      2022年,個人住房貸款發放額、公轉商貼息貸款發放額、項目貸款發放額、住房消費提取額的總和與當年繳存額的比率為92.98%,比上年減少7.98個百分點。

      六、其他重要事項

      (一)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實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情況和政策實施成效。

      不折不扣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及時制定出臺池州市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切實緩解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資金壓力。截至12月底,受理審批13家企業階段性緩繳申請,核準緩繳職工數967人、月緩繳金額57.7萬元,累計緩繳金額306.68萬元。應對疫情影響,保障職工權益。緩繳企業涉及的967名職工,在緩繳期間正常辦理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今年以來,對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繳存職工,均不作逾期處理,不作為逾期記錄報送征信部門。

      (二)租購并舉滿足繳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持力度、支持繳存人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別是共有產權住房等情況。

      自提高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最高額度以來,共辦理租房提取445人次,為租房職工解決房租資金困難557.33萬元。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對繳存職工的保障作用,于今年5月對我市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多項調整,全年首套剛性需求的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2130戶、金額56,973.63萬元,分別占81.30%和74.74%。

      (三)當年機構及職能調整情況、受委托辦理繳存貸款業務金融機構變更情況

      2022年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無此類情況發生。

      (四)當年住房公積金政策調整及執行情況。

      1.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惠民保障作用,適時對我市公積金政策進行適度調整:上調了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放寬了購房提取限制;簡化了住房貸款次數認定標準;恢復了異地住房公積金貸款;出臺首房首貸、綠色建筑、智慧住宅等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傾斜政策;出臺了各類人才等住房公積金貸款保障措施。通過貸款政策的調整,從5月份開始貸款受理業務量逐步回升,扭轉了貸款余額連續6個月負增長的現狀。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支持多子女家庭租購住房,職工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多層次滿足繳存職工合理的住房需求。

      2.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單位與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工資基數,原則上不應超過市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2022年,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依據市統計局《統計年鑒》提供的數據,上一年度池州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7612.00元,按最高繳存比例12%測算出本市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補貼部分最高金額為每月不超過2740.00元,并及時公開,予以調整。

      3.按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的《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轉商業性個人住房貼息貸款置換的請示》,2022年贖回公轉商貼息貸款1158戶,金額23,228.51萬元。

      (五)當年服務改進情況。

      1.認真開展“局長走流程”活動。中心主任帶頭,以普通辦事人員的身份,到市政務服務中心公積金窗口,以親身辦的方式全流程體驗,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制定解決方案。

      2.開展政務服務事項體檢自查。對標長三角及省內先進地區,重點圍繞事項的材料、環節、時限等內容進行梳理和比對,進一步修改完善,不斷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3.不折不扣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及時制定出臺池州市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切實緩解受疫情影響企業的資金壓力。

      4.逐步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履約保證金緩解了企業資金壓力,切實為我市房地產開發企業減輕負擔。

      5.進一步減證便民大力推行電子證照。16項提取業務材料免收件全掃描,全面推行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不動產權證等電子證照應用于業務辦理。大力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編制目錄清單,切實減少業務辦理證明材料。職工正常退休、公積金貸款還貸提取等業務實現“零材料”辦理。

      6.為進一步提升繳存職工的幸福感、滿意度,扎實開展“轉作風、優服務、促發展”活動,中心上線公積金短信通知功能,免費向全體繳存職工發送繳存、扣款短信,以便職工可以更加方便及時地了解個人繳存情況。

      7.扎實推進“惠民公積金,服務暖人心”服務提升三年行動,推進住房公積金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和文明行業創建工作,牢固樹立起住房公積金為民服務良好行業形象。

      (六)當年信息化建設情況。

      1.為創優營商環境,提升惠企便民服務質效,中心進一步完善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建設,積極優化繳存企業辦理公積金業務的流程,通過在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中,增加企業員工個人公積金開戶功能,從原來的“單位先開戶,個人后開戶”的分段式辦理,變為一鍵完成單位和個人公積金開戶信息申報功能,實現企業單位足不出戶、一網一鍵一次性完成公積金開戶所有業務。

      2.不斷推進“指尖上的公積金”建設,實現職工足不出戶辦業務。深入推進住房公積金線上業務辦理,在常態化做好市內通繳通取業務、長三角一網通辦業務、住房公積金綜合服務平臺業務以及已完成的8項跨省通辦業務服務基礎上,今年我們已全面完成國務院廳下達的5個高頻事項跨省通辦任務和長三角一網通辦退休提取業務上線工作。

      3.大力推廣全國住房公積金小程序的使用,通過小程序,住房公積金繳存人異地都可以查詢個人住房公積金繳存貸款信息和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七)當年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及職工所獲榮譽情況

      1.2022年2月7日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命名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綜合服務大廳為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文明服務窗口”、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九華山風景區管理部任榮為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文明服務標兵”。

      2.2022年3月4日池州市婦女聯合會授予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綜合服務大廳為“池州市三八紅旗集體”榮譽稱號。

      3.2022年3月23日池州市委、池州市人民政府表彰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綜合服務大廳為“2020年度池州市公共事業發展先進集體”、總會計師朱立國同志為“2020年度池州市公共事業發展先進個人”。

      4.2022年4月2日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命名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綜合服務大廳和東至縣管理部為2022年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學雷鋒活動示范點”;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徐莉、徐圓圓、張爽、朱雪婷等四人為全省住房城鄉建設系統“崗位學雷鋒標兵”。

      5.2022年5月20日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通報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為2021年度市直雙擁優秀單位。

      6.2022年10月24日池州市委辦、池州市政府辦通報表揚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窗口為“最佳服務窗口”。

      7.2022年12月27日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命名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九華山風景區管理部任榮為“全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先進工作者”。

      (八)當年對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相關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情況

      2022年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無此類情況發生。

      (九)當年對住房公積金管理人員違規行為的糾正和處理情況等

      2022年池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無此類情況發生。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況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