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江南新興產業集中區規劃建設部,九華山環境資源保護處,經開區建設局,平天湖建設管理處: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池州市城鎮老舊住房舊房裝修補貼實施細則》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池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池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池州市財政局
2024年11月8日
池州市城鎮老舊住房舊房裝修領域補貼操作細則
為貫徹落實《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皖發改環資〔2024〕493號)、《安徽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安徽省發展改革委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安徽省舊房裝修領域補貼實施的通知》(建計〔2024〕127號)精神,開展城鎮老舊住房舊房裝修工作,切實提升居民生活品質,結合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補貼對象
在各地主城區內,建成于2014年12月31日前,具有合法產權、需要裝修改造的城鎮住房。建成時間界定以建設工程項目竣工驗收時間為準。
二、補貼范圍
城鎮老舊住房室外改造房屋外墻、幕墻、屋頂翻新材料費用,室內裝修改造飾面磚、地板、門窗、集成吊頂、廚柜材料費用,燃氣自動報警和安全保護裝置費用,不含人工費用和購置電器、家具等費用。
三、補貼標準
城鎮老舊住房按照補貼范圍內材料購置價15%給予補貼且每套房補貼上限為5萬元。
四、申請條件
2024年1月1日(含當日)以來正在裝修改造項目和2024年12月31日之前能實質性開工項目。
按照“先報、先審、先得”原則,申請補貼資金,國家補貼資金額度用完即停止兌付,以政府官網發布的停止兌付公告為準。
五、申報材料
補貼申請人在裝修改造所用物品和材料購置完成后,按照房屋屬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指定地點及規定時間,進行補貼申領,并提交以下材料:
1.產權人居民身份證及房產證明復印件;
2.支付憑證、紙質發票復印件(現場核實原件后退回);
3.裝修備案通知書(見附件1);
4.物品材料購置申請表(見附件2);
5.房屋裝修現場照片。
六、工作流程
各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收到申報信息后,組織專業人員對材料的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審核和上門核實,在3個工作日反饋審核結果;申請人提交的信息真實完整,符合本細則要求的,在小區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審核通過。
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無法辨識的,審核部門將補正信息及時告知申請人,申請人按要求在15日內補正有關信息重新申請。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會同市財政局,按程序將補貼資金預撥到各縣(區),由各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審核兌付。
七、有關工作要求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組建工作專班,從便民角度,扎實做好現場核實、資料審核、資金撥付等工作,做到審核準確、發放及時。
二是強化部門協作。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財政、稅務、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補貼工作實施,對申請人利用不正當手段套取補貼資金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是嚴格績效監督。補貼資金使用管理接受審計、紀檢監察、財政等部門的監督檢查,一旦發現截留、擠占、挪用、騙取資金,以及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1.政策補貼自2024年9月6日起執行,政策期至2024年12月31日。政策結束后,各地應及時發布政策結束公告。
2.申請人提供的正規發票(開票地須為池州市市內,開票金額應為實際支付金額,發票抬頭為申請補貼人姓名)。
3.自通知發布之日起,各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報送信息匯總表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聯系人:柯韡,聯系電話:18256647380)
附件:1.裝修備案通知書
2.物品材料購置申請表
3.各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聯系方式
附件1
裝修備案通知書
產權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
你申請的坐落于 (詳細地址,精確到戶/門牌號) 的城鎮老舊住房裝修改造備案事項,經審查后同意備案。
備案審核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注:本備案通知書僅用于城鎮老舊住房裝修改造備案,備案審核單位為房屋所在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